化工泵通用技术要求
中,所有接头(包括结构元件的钢腹板)应进行连续密封焊,以防止裂缝腐蚀。 4.2. 电动机要求
镇海炼化分公司的电机必须在电机上有“镇海炼化专用”标识,新电机的设计制造符合高压电机技术附件和低压电机技术附件(见附件)。 4.3. 控制仪表要求
仪表要求参照附件机泵仪表技术要求。
5. 供货范围(指每台泵与PID和数据表互为补充)
供货商应提供泵组的设计、制造、组装、检(试)验、包装等服务,除非特殊说明每一台泵组至少应提供以下内容: 5.1. 单台离心泵由下列单元组成:
离心泵
1台套
主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1台套 联轴器(包括无火花护罩)
1台套
1台套
集装式机械密封及配套系统(装在泵上,含就地仪表)
底座范围内的所有仪表,包括取源部件及测量引线、阀门等 1台套 联合底座(含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及水平调平螺栓) 1台套 润滑油系统(符合API614润滑油站站带高位油箱如有详见PID) 1台套 冷却水系统(包括管线、回水视镜、阀门、法兰及仪表等 ) 1台套 底座范围内的全部接管、管件、法兰和阀门,在底座边缘以接管法兰型式与用户相连接,带有阀门的壳体排凝管线,安装在底座表面并接至底座边缘 1台套
如果必须从泵底部进行暖泵,应提供暖泵线和暖泵孔板,并在底座内安装好(暖泵孔板可散装)。 1台套
供货范围内所有与买方对接的接口均为法兰连接,卖方不提供配对法兰、垫片及连接紧固件(具体按数据表要求执行),所有不用连接的开口卖方均提供盲板或丝堵或常闭阀门 1台套
泵厂负责整体成套,撬装供货。
注: 仪表以防爆接线箱内接线端子排为界,由供货方提供防爆接线箱及接线端子;接线端子排到DCS的设计、材料等由买方负责。
“1台套”指单台泵组需要量的100%。 5.2. 随机备件(包含在总价中)
化工泵通用技术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零部件名称 泵组O型密封圈及密封垫 主泵集装式机械密封 油过滤器芯子及安装用垫片 油泵机械密封及密封垫 径向轴瓦 推力轴瓦 平衡鼓 平衡板 平衡套 规格型号 数量 1台套 1台套/位号 2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备 注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注: “1台套”指单台泵组需要量的100%。
5.3. 两年备品备件(卖方推荐,单独报价,不含在合同总价内,价格锁定2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零部件名称 壳体口环 叶轮口环 叶轮 轴套 主轴 径向轴瓦 推力轴瓦 级间轴套 级间衬套 规格型号 数量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1台套 备 注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10 平衡鼓 11 平衡板 12 平衡套 注:二年备件需卖方做好储备(寄售至镇海炼化或储备在卖方,但需保证镇海炼化有需求时在2天内送达现场)
化工泵通用技术要求
5.4. 专用工具(如有) 1套 6. 检验与试验
机泵的检验、试验应包括:材料检验、液压试验、转子动平衡试验、性能试验、机械运转试验、整机试验和噪声试验等,参照API610相关标准执行 6.1. 零件材料检验
卖方应对下列零部件的材料进行机械性能检验和化学成份分析,并提供检验报告及材料证书:外壳体及端盖、内壳体、叶轮、轴、壳体螺栓和螺母等主要零部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并出具报告。 6.2. 无损探伤项目:
壳体、端盖 内壳体 轴、叶轮、平衡盘 壳体的螺栓和螺母 其他铸件 壳体焊缝、接管焊缝 壳体口环、叶轮口环 6.3. 制造厂试验和见证目录
6.3.1. 泵组出厂前需进行如下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项 目 水压试验 机械运转试验 性能试验 NPSH试验(如需要) 噪声试验 最终组装前的清洁度检查 见证试验 √ √ √ 非见证试验 √ √ √ 磁粉 √ 着色 √ √ √ 超声波 √ 射线 √ 备注 硬度试验 √ √ √ √ √
化工泵通用技术要求
项 目 试验之后的拆装检查 见证试验 √ 非见证试验 6.3.2. 叶轮需单独做静平衡试验,平衡精度G6.3;转子整体部件(包括泵端半联轴器)做低速动平衡试验,平衡精度不低于G2.5(对于高速泵平衡精度不低于G1.0)。平衡试验应提供试验报告。 6.3.3. 对泵耐压件作静压试验。
6.3.4. 当NPSHa大于NPSHr的裕量不足1m时,泵应做汽蚀余量(NPSHr)试验。 6.3.5. 按API-610标准作所供泵组整机机械运转和全性能试验(试验性能允差执行API610标准),泵应进行全速、全级、全流量的性能试验;并应进行至少4小时的机械运转试验或者参照GB/T3216(机械运转试验采用合同电机和合同机械密封)。 6.3.6. 泵组应进行横向分析,横向分析应包括泵组轴系所有设备,而不是仅对泵的单体分析,并须提供分析报告。 6.4. 性能考核
6.4.1. 现场负荷或部分负荷试运:在用户现场安装后进行,采用全套供货泵组,以水为介质,在工作转速下,在电机额定功率允许的范围内,对泵组进行负荷试运,至少运转4小时。
6.4.2. 性能考核在装臵操作正常后或装臵标定时进行,以实际工艺流体为介质,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考核运转。考核运转由买方组织进行,卖方应派员参加,买方应在具备所有运转条件后提前10天通知卖方,若卖方不派人参加现场考核运行,则考核运转结果以买方出据的书面文件为准。
6.4.3. 对上述试验项目,用户、制造厂共同参加见证,泵厂在试验前10天提前通知用户派人参加。如若逾期不来人员时,应不影响泵厂对产品继续进行下一步的生产。 7. 性能保证 7.1. 总则
泵组及其辅助设备(不包括易损件)应当设计和制造成使用寿命至少为20年,不间断连续运行至少为3年,出厂前应进行实际特性曲线的测试(关死点、最小连续稳定流量点、最小流量与额定流量之间的中间点、正常点、额定点、最大允许流量点),噪声控制(最大工况)、泄漏、振动、轴承温度等指标符合API610标准要求。 7.2.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机械密封的泄漏标准和使用寿命执行API682规定。
化工泵通用技术要求
7.3.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轴承的使用寿命应至少为25000小时;对于油环润滑或
飞溅润滑系统,油池的温升不应超过39℃,油池温度应低于82℃,轴承金属温度应小于93℃;对于强制润滑系统,回油温度应不大于70℃,轴承金属温度应小于93℃,油温升不大于28℃。
7.4. 泵在额定点的轴功率允差为+4%。 7.5. 泵在额定点的NPSHr值不能有正偏差。 7.6. 泵在额定点的扬程偏差不大于+2%。 7.7. 泵在关死点的扬程偏差不大于+5%。
7.8. 距离设备及其相连管线外表面1m处,噪声不大于85dBA。 7.9.
泵振动:参见SHS01003《石油化工旋转机械振动标准》新泵需达到A级标准为
优,但绝不能低于B级标准)。
7.10. 卖方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所包括的所有分包设备的责任,并承诺泵到现场免于解体。
7.11. 质保期
卖方对整台泵组的完整性和使用性负全责。本合同所供泵组的质保期为最后一批零件到货后18个月(以买方签收为准)或泵组考核验收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因卖方设计或制造质量问题引起的零部件损坏,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的机械保证期自更换正常投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8. 考核和验收
离心泵所在的项目建成并投产,达到稳定运行条件时,买方根据卖方交付的技术文件资料编写设备性能考核方案,提交卖方确认后进行设备在设计工况下的72小时考核运行,其运行数据达到技术文件规定的性能担保值,视为设备合格,买方签署正式验收文件。
买方对设备性能考核提前7天通知卖方,若卖方不派人参加现场考核运行,则考核运转结果以买方出据的书面文件为准。
若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进行设备性能考核运行,则视为设备合格,买方签署正式验收文件。
9. 设备涂漆、标志、包装及运输方式 9.1. 涂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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