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所属各单位的全体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电建一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防震减灾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防震减灾保障预案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方式,在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项目部成立防震减灾专业组:如避灾疏散组、生产指挥组、工程抢险组、物资供应组、生活保障组、治安消防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组等,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八条 当接到地方政府应急保障预报或发生一般性地震灾害以上地震灾害,造成电力设施重大损失或严重破坏后,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和防震减灾指挥部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第九条 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在地震灾害,电力保障和应急支援的有关规定,协调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并完善防震减灾保障预案、组织机构和防震减灾技术装备。
2、在震灾预报或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落实组织人员、物资、保卫等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向集团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防震减灾保障办公室负责将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上传下达,掌握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就防震减灾保障的人力、物力实行调配。及时向指挥部做出建议,在指挥部授权下向所属各单位发布防震减灾保障指示。 5、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机构加强同当地政府的联系,取得支持并与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组织和协调作用,协同开展救灾工作。
21
6、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继续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争取广大职工和家属尽可能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职工及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鉴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第十条 项目部各部室防震减灾保障职责分工:
计划部:组织防止地震灾害发生后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可研及初步设计工作,负责安排项目部系统范围的防震减灾计划项目。
质量技术部:负责落实生产单位防震减灾保障工程计划项目,并负责灾后生产系统的抢修指挥、恢复生产工作。
安监部:负责灾前灾后消防工作,制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组织项目部防灾规划的实施。
综合部:组织灾后项目部的防震减灾、医疗保障、调配防震车辆,并负责项目部灾后生活物品供应工作。
物资部:督促、协助项目部做好灾前抗灾防灾工作,灾后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
第三章 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第十一条 一般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一般性灾害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
发生一般性地震灾害后,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立即按照预案做出反应,立即与当地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取得联系,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施、设施受损情况,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22
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灾害后,我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要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并在当地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动员组织我项目部力量投入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并在公司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投入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章 地震灾害应急期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接到地方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临灾预报通知后,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即进入临灾应急期。
第十四条 做好防震减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到灾害破坏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灾后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时制止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第十五条 对地震灾害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灾害,如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第十六条 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力职工及家属的避灾疏散工作。
第五章 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后的紧急支援工作
第十六条 当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项目部在防震减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查清受损情况,立即投入防震减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汇报。
第十七条 在地方防震减灾指挥部领导下,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领导组和防震减灾专业组:生产指挥组、工程抢险组、物资供应组、生活保障组、治安全消防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组等,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以灾前组建的防震减灾队伍为骨干组成防震减灾队伍,任务
23
是:迅速恢复被破坏的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备功能;抢修灾害地区的重要用户及向灾区供电的发供电工程;抢修、加固危及职工和家属生命、财产安全的办公用房、生产厂房和住宅楼;排除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急救在灾害中负伤的人员,防震减灾工作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 生产一线职工要坚守岗位,机关工作人员要按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指挥,积极配合防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把防震减灾的工作开展起来。
第二十条 组织抢险时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主要是把灾前储备的应急物资及时组织运输到位。储备不足时可内部调剂,也可向外求购或组织外购。
第二十一 避震和疏散是在灾害严重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疏散对象为项目部全体职工及家属。要按公司和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有组织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在岗人员 要按事前规定的办法和规定的时间到岗。各级在岗人员要坚守岗位并果断采取技术保护性措施,防止主设备损坏,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防震减灾队伍要从既定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进行重点保护和抢修,以尽快恢复工作,包括对灾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第二十三条 地震灾害后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服从自治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防震减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地震灾害区域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外,还要协助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4
第二十五条 地震灾害地区的各单位应尽快做好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
第六章 灾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第二十六条 灾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是指经过防震减灾,对某些设备和设施进行重建或修复,企业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以后所要进行的工作。是从灾害实际出发 ,根据修订后的重建或修复总目录,对企业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设备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永久性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过程,是在企业内部消除地震灾害影响,根除地震灾害痕迹的全过程,所需时间比较长,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计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总结经验阶段。
25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工程建设施工应急预案汇编(6)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