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排放标准;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6、表2-7。
表2-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单位:mg/m3
序号 1 2 3 4 5 控制项目(mg/m3)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氯气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保分数%) 标准值 1.0 0.03 10 0.1 1% 表2-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饮食业单位规模 基准灶头数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2、废水
60 小型 ≥1,<3 ≥1.67,<5.00 ≥1.1,<3.3 中型 ≥3,<6 ≥5.00,<10 ≥3.3,<6.6 2.0 75 85 大型 ≥6 ≥10 ≥6.6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
表2-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
控制项目 粪大肠菌群数MPN/L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pH 浓度(mg/L) COD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 氨氮(mg/L) SS 浓度(mg/L) 预处理标准 5000 - - 6-9 250 250 - 60 挥发酚(mg/L) 总氰化物(mg/L) BOD 浓度(mg/L) 1.0 0.5 100 控制项目 动植物油(mg/L) 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色度(稀释倍数) 预处理标准 20 20 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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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总铬(mg/L) 六价铬(mg/L) 总砷(mg/L) 总铅(mg/L) 总银(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总汞(mg/L) 总镉(mg/L) 总A(Bq/L) 总B(Bq/L) 总余氯(mg/L) 60 1.5 0.5 0.5 1.0 0.5 100 0.05 0.1 1.0 10 - 2、声环境 ①施工期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2-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70 夜间 55 ②运营期
医院院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和4类标准。
表2-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区域名称 医院院界 靠近滹源大街一侧 标准类别 1类 4类 昼间Leq(dB(A)) 55 70 夜间Leq(dB(A)) 45 55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标准修改单([2013]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
医疗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2013]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属危险废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表2-11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疗机构 粪大肠菌群数MPN/g ≤100 肠道致病菌 / 肠道病毒 / 结核杆菌 / 蛔虫卵死亡率(%) >9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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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4.1评价等级的确定 2.4.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评价工作等价按照表1-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主要指标有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和其对应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表2-12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 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其中Pi定义为: Pi=Ci/Co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由于本项目无集中排放的点源,大气评价为三级。 2.4.1.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地面水域规模、地面水质要求(水质类别)来划定评价工作等级。
表2-13 本项目地表水等级划分 项目 污水排放量 指标 18.99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地表水域规模 小 地表水水质要求 IV类 评价等级 三级 根据以上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项目废水雨污分流、分质收集,雨水经雨水斗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管道再排入繁峙县雨水管道;本项目医疗废水与繁峙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医疗废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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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后,然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医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繁峙县污水处理厂;医疗废水经依托的《繁峙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要求。医院内除了少数绿化用地,其余地面将全部防渗硬化处理,对地表水基本没有影响,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一般性分析。 2.4.1.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繁峙县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等级证书》(证书编号:2012-02-026),繁峙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新建、扩建医院报告书,三甲医院为III类,其余为IV类,本项目为二级甲等医院,不是三甲医院,故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类别为IV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会环境影响评价,因此仅对地下水影响进行影响分析。 2.4.1.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增加隔声减震措施,并将大部分设备设置于室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评价等级划分见表2-14。
表2-14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分析表
声功能区类别 1类 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程度 噪声级变化量在3-5dB 影响人口 人口数量增加不多 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评价等级 1类标准 二级 2.4.1.5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本工程主要影响区范围仅限于项目用地范围,0.0081km2<2km2,并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及工程生态影响特征情况,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以影响分析为主。
2.4.1.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风险源为医疗垃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应划分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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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5 评价工作级别
类别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一般危险物质 二 二 一 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爆炸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2.4.2评价范围
2.4.2.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导则要求,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排放特征与该地区主导风向和项目周围敏感点的分布,确定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医疗综合楼为中心,向南北各延伸2.5km,向东西各延伸2.5km,共约25km2的范围内进行。 2.4.2.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污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繁峙县污水处理厂,本次评价对繁峙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可行性和合理性、繁峙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及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2.4.2.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由于繁峙县人民医院南侧为滹源大街,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医院边界外200m范围内。
2.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为: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内。 2.4.2.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为项目建设用地影响的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975m2,因此生态评价范围为项目内部约0.0081km2。
2.5环境功能区划
(1)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医疗卫生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分区内容,即“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确定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应划分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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