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
古(章)草书到魏、晋之间(应在行书出现之后),又在逐渐起些变化,其意向与发端(群众中来的)是要摆脱隶体,便于书写,到书家手中——也就是规范化了的变体,则有过渡到后来变成今草的过渡形式,“草藁”书的出现,其流行的时间,是极为短暂的。按羊 欣《采》文中一条云∶“河东(今山西省)卫觊字伯儒,魏尚书仆射,善草及古文,略尽其妙,草体微瘦而笔迹精熟。觊子瓘,字伯玉,为晋太保,采张芝法,以觊法参之,更为草藁,草藁是相闻书(尺犊)也。”“觊法”究竟是如何的一种样式,已不可知,瓘书则《淳化阁帖》卷二中传撫有“顿首州民”一帖(米芾、黄伯思均未评为伪帖),其书体大略同于古(章)草而减去了波势——也就是减去了隶笔了。其他还见有由吴入晋的陆机书的《平复帖》墨迹(机为“吴士”,当然可能东南书体中另有一个系统,不敢说他定受卫瓘的影响),又楼兰出土的许多魏晋木简中的草体字也大都相近,从蜕变的情形来看,这是时代的自然趋势,不是由一二人的意志来决定的了。
张怀瓘《书断》草书序论中,又引到王愔之说云∶“藁书者若草(古)非草,草、行之际。”我认为这倒是王说中比较合理的一条,但张氏却反而不赞同它。这种已经变样了的新草形式,又受到了一些稍早出现的(见后说)行书的影响,于是有了一二字到数字以上 的连笔和接近于八分、正书的结构的一种更新的“今”草出现以至确立,其时间则在东晋中期了。其规范化、美化的代表书家,根据六朝文献和传世字迹(主要是唐代的勾填和宋代传抚善本)中我们所知道的则是王羲之、王洽等人。这里我们再来温习一下王僧虔《论书》中语∶“亡曾祖领军洽与右军书云∶俱变古形,不尔,至今犹法钟、张。右军云∶弟书遂不减吾。”可以说∶“俱变古形”除了变去“钟真以外”,就是把古(章)草书完全改去,确立新体的(今)草书了。又如《书断》行书序论中又引着一段晋人语道∶“献之常向父曰∶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王羲之早期也曾写着古(章)草字,所见如“豹奴帖”传橅本即是,到后来才变为新的今草书。献之所说的“藁”,应即“草藁”书,以草藁同行书结合一下,就成为今草书,多带一些行体的则是行草,此实为无可非议之说。
今草(包括行草在内)的确立,王羲之不愧是一位使它规范化、美化的重要家书,也是无可否认的,如唐欧阳询“与杨尉马书章草千文批后”云:“张芝草圣,皇象八绝,并是章草,西晋悉然。迨乎东晋,王逸少与从弟洽复为今草,韵媚宛转,大行于世,章草几将绝矣。”欧阳询离开王羲之只不过二百年光景,其时王羲之的真迹一定还较多。欧阳既是一位大书法家,又掌握六朝文献、又印证着具体实物,其言当然是非常可信的。再结合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唐橅、宋刻王氏书帖,也还两相一致,可是又是那个略后于欧阳询的张怀瓘,他却偏偏不信那些正确的说法,也无视于传世的手迹,擅自把今草的确立,推早到后汉未张芝的身上,真是骇人听闻之极。
张在《书断》草书序论中说道∶“按草(今)书者后汉征士张伯英之所造也。”(中引上录欧阳批语后,不赘),又云∶“怀瓘按∶右军之前,能今草者不可胜数,诸君(包括欧阳询)之说,一何孟浪。”又云∶“然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而隔行,唯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未,世称一笔书者,起自张伯英,即此也。实亦约文该思,应指宣言,列缺施鞭,飞帘纵辔也,伯英虽草创,遂造其极,张伯英即(今)草书之祖也。”这样连绵不断写法的汉代的草书,何以欧阳询和更前的论书者一个人都不知道,也没有人谈到过,只有张氏一人有“独得之秘”、“独到之见”呢?如果有人曾具同样的识见,那么只有宋·王著才是张的“传人”。试看《淳化阁帖》卷二中列入的所谓“张芝书”、“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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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等今草五帖,倒是符合怀瓘此说的。不过那些今草字帖已给米芾、黄伯思等鉴评家论定为唐张旭书,只有第六帖作章草体的方是芝笔,孰是孰非,知者早已都有定评,用不着我来龂龂申说了。张怀瓘所谓“一笔而成”的草书,已近乎后世所说的张旭、怀素以来的狂草(当然可以包括在今草中,不成为另一字体),事实上旭、素井非真狂,要到晚唐、五代以来,才出现真正的‘狂獗”丑怪的草书,那就是僧彦修辈笔下的恶札,我们这里不打算作书法的艺术评价,也就略而不论了。
楷书
从唐初以来,先把隶书改称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书混称之为隶。到中唐以后,正书才恢复了本名,但是隶书竟从此无有了。
事实上隶之一称,可以包括八分、正书。例如羊欣《采》文中称东晋王恬、王羲之以下的一些善“隶、草”或“草、隶”,就是指的草书、正书。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所云:“元常专工于隶书”,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兼称隶书,直至消亡,没有取消这兼名(也是正名)。正书则到后来完全摆脱了隶名。大约北宋以来,又改称为楷书了。
八分、正书可以统称隶书,已如上述,但秦、汉隶书却不能叫做八分或正书。这个问题起初在梁·庚肩吾的《书品论》中出了一些混乱现象,如他说∶“程邈所作??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他的意思实在是说那时正书也可以叫做隶书,但语气含糊,很容易使人倒 转过来误认为隶书也可以叫正书,到唐张怀瓘的《书断》“隶书序传”中,更加重了这个混乱,他在承认程邈造古(秦汉)隶的前提下,又把晋到唐的一些工写正书(今隶)者——如王羲之、献之以至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都系在程邈名下成为古(秦汉)隶的子孙,他不分古(秦汉)隶、今隶,这正是唐代把古(秦汉)隶全部改称八分,之后又把隶之一名完全让给正书的原因。
早在西汉时又曾把隶书称为真书,如《史记》“三王世家”中褚少孙说∶“论次真草诏书。”又《后汉书》卷一四“董祀妻(蔡琰)传中也有“真、草惟命”之语。当时虽然已有八分楷法,我估计这个“真”还是指的古隶体。稍后晋刘邵“飞白书势”中亦云“索草、钟真”,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论钟、张书体时也说∶“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那里的“真”,可能已为章程书一一八分楷法了,因为其中有时间前后之不同。至晋简文帝司马昱“答湘东王论王羲之书”中所云∶“真草皆得。”又唐·李嗣真《书后品》论虞世南书法时引用蔡琰“真草惟命”之语,则都又称之于正书了。就此可见他们所说的真书,即是说“正体字”,它可以把隶、八分、正书全都包括进去,不像后世那样只把真书代替正书。
楷书是有模楷的意思,张怀瓘《书断》中已先谈到过。在汉代也是“正体字”的别称,六朝人仍习惯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论书》韦诞传中都云∶“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那是“八分楷法”的简称。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书之名,其内容显然和古称是不一样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之例,大概有以上这些,这些概念不弄清楚,势必至于把各方面的其他问题也永远混淆不清,一无是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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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书
关于隶书的定义,近人吴伯匋先生一篇《从出土秦简帛书看秦汉早期隶书》的文章中说道:“可以用这个字的本义来作解释。〈说文解字〉中解释‘隶’的意义是‘附着’,〈后汉书·冯异传〉则训为‘属’,这一意义到今天还在使用,现代汉语中就有‘隶属’一词。〈晋书·卫恒传〉、〈说文解字序〉及段注,也都认为隶书是‘佐助篆所不逮’的,所以隶书是小篆的一种辅助字体。”
其次究竟什么样子才叫隶,隶与篆又有什么样的严格区别,吴伯匋先生在上述的文章中又有所分析订定,这里再节录吴文中值得考虑的几小段。吴云∶
“小篆还保存了象形字的遗意,画其成物随体诘屈;隶书就更进了一步,用笔画符号破坏了象形字的结腹,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他有字形举例,可参阅原文)。
他又说∶“小篆和隶书实际上是两个系统,标志着汉字发展的两大阶段。小篆是象形体古文字的结束,隶书是改象形为笔画化的新文字的开始。”??“我们判断某种字体是否隶书,就要首先看它是否出现有破坏篆书结构失掉象形原意之处。”(按∶下面重点符号是我加上去的)
吴先生经过仔细排比研究,得出那样的科学论据来,作为学术上篆、隶的不同定名的分野,自然是很值得重视的。不过我现在还有两个问题想要问,那就是∶一,篆书也不能够个个是象形字,一开始就有象形以外的许多字存在,因此,仅仅失掉“象形原意”似乎有些不够。我的意思是说隶的破坏古文(“象形字”是一种字体的笼统名称,事实并非个个“象形”,例子甚多,不待列举),不仅仅是破坏象形而已。二,今天看到的从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和湖南长沙马王堆墓中出土的简帛书中发现其中字的结构有变篆体,也有未变。用笔有圆有带长方的,那种字当时又称之为何名?这种“半篆半隶”的字形从秦昭襄王时代开始一直到西汉初(秦云梦简到汉马王堆帛书,吴文有详述可参阅)还存在,始皇帝以前,字还未有“体”的区别,可是到汉初,肯定那种字已经归入隶体,二者合起来考虑,那么对吴先生的区别篆体之名,是否有些矛盾了呢?事实上结构之变,光讲象形不象形,定然不够全面。我估计区别问题,在当时——在字体初变时一般人肯定还不太严格的,那种“蝙蝠式”的字形,大都随着新名称而名之——也称为隶,其中稍为保留些旧结构也是可以的。因此我认为如果设身处地来推测当时的命名,和今天用学术研究来区别的命名是可以有些距离的,是无足为怪的。明确地讲,篆与隶的不同除形象变为符号以外,还有笔法变化一方面的区别,例如∶生(篆)、上(变笔法未变结构)、之(笔法结构全变)。三字的名实异同,决非单论结构,其他相似的情况也很不少,可以类推。
西汉中期以来,隶书的脱去篆体(包括结构、笔画的写法)而独立的形式,已经完全形成。所见有代表性的例如本世纪出现于西陲流沙中的西汉宣帝五凤元年(前57)、成帝河平元年(前28)、新莽始建国天凤元年(14)的书简、乐浪汉墓出土的西汉平帝元始四年(4)、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的漆盘上的铭文等等,不但结构全变,从字形来讲也全成方形或扁方形,笔势则长波更自然横出,和接近篆体的直垂形大大不同了。
相像的字形还能在东汉的碑刻中见到很多。最著名的如桓帝延熹八年(165)的《华山庙碑》、灵帝建宁二年(169)的《史晨碑》、中平二年(185)的(曹全碑)、又三年(186)的(张迁碑)等等,其他不再一一例举了。
同时在西汉的碑刻中也还有一些面积大都方正或个别字带长形,又仅有极短的波势的字体,其有代表性的所见如∶西汉宣帝五凤二年(前56)的《鲁孝王刻石》、东汉安帝元初四年(117)的《祀三公山碑》、顺帝永和二年(137)的《敦煌太守裴岑纪功碑》、灵帝建宁三年(170)的《郙阁颂》摩崖石刻、以至明帝永平九年(66)字形不大规则的《开通褎斜道》摩崖石刻等等。以上那些基本上已消灭篆体而形式稍有小异的“正体字”,一直流行于两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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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间,而且几乎独占了石刻碑志中的位置。近年在江苏省南京市出土了东晋谢鯤的墓志,还能见到用的仍是这样的字体。这种字体应当说都是隶,因为其形式自秦到汉,虽有些变化,但并不太大。从字形的面积上讲∶先带长方,后变方扁,有些地方还交叉互用着。长波、短波,也同样是交叉互用不分前后的。因此决不能说它是一种字体彻底变为另一种字体的新旧二体,而是一种字体在前前后后中间的个别量变罢了。
行书
行书,据《书断》行书序论中说是刘德昇所创作,又据同书书家评传,云:“刘德昇字君嗣,颍水人。桓灵之时,以造行书擅名,虽以草创,亦丰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钟繇,并师其法,世谓钟繇行押(狎)书,是也。”
行书出现的时间大约同八分楷法差不多,而其形式也和八分楷法及以后的正书非常接近,只不过流走一些(所以称为“行”)罢了。因此我以为这相当于从隶书中变出(章)草书——由“正体字”中派生出别支来。桓灵朝的“正体字”除了隶书以外,其次就是“八分楷法”,所以人们又认为行书就是“八分楷法”的别支。其实它也是同其他书体一样最初的创始还是一般的群众书写者,只要把八分书写得同其他书法流走一些而去其隶体波势,就变成行书了,在汉末一般出土的简书中我们是可以随处看到的。
钟繇的行狎书,墨迹已经失传,在《淳化阁帖》中的钟书,只有《雪寒帖》还比较流行,次则另一黄伯思考定为王羲之早期仿钟书的《长风帖》倒更“行”一些。从此以来,行书普遍流行于信札以及一般文书中,晋唐以下名手不知道有多少人,存世最古的行书著名墨迹真本(刻本不算),应推王珣的《伯远帖》,其他还有如唐摹王羲之《丧乱贴》等等,无法一一列举了。
写行书确实比草(章)书、八分要简便一些,又接近正体字,比较易认一些,所以这种字体一直到今天还为大家所乐用着——也是所用的范围最广的一种。字的主要目的到底还是为了用,美的欣赏则是附着上去的。所以不便于写的古字,终究会逐渐被淘汰了的。
甲骨文距离现在虽然已经有了三千多年,但是它已经是一种相对地定型。并且书写得熟练,很成熟的文字了。它的文辞的内容除了关於占卜某时某日的吉凶、祭祀(常卜要杀多少人、多少牛、羊、犬等牲畜)、征伐、狩猎和年成的丰欠以外,还有占卜天气风雨、出行、生育、孩子、疾病等等。
甲骨文的内容大部分是殷商王室占卜的纪录。商朝的人皆迷信鬼神,大事小事都要卜问,有些占卜的内容是天气晴雨,有些是农作收成,也有问病痛、求子的,而打猎、作战、祭祀等大事,更是需要卜问了!所以甲骨文的内容可以隐略了解商朝人的生活情形,也可以得知商朝历史发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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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文
石鼓文是我国最早的石刻文字,世称“石刻之祖”。因为文字是刻在十个鼓形的石头上,故称“石鼓文”。
石鼓文的字体,上乘西周金文,下启秦代小篆,从书法上看,石鼓文上乘《秦公簋》(春秋中期的青铜器,铭文盖十行,器五行,计121字。其书为石鼓、秦篆的先声,字行方正、大方。横竖折笔之处,圆中寓方,转折处竖画内收而下行时逐步向下舒展。其势风骨嶙峋又楚楚风致,确有秦朝那股强悍的霸主气势。)法则,然而更趋于方正丰厚,用笔起止均为藏锋,圆融浑劲,结体促长伸短,匀称适中。古茂雄秀,冠绝古今。石鼓文是集大篆之成,开小篆之先河,在书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是由大篆向小篆衍变而又尚未定型的过渡性字体。石鼓文被历代书家视为习篆书的重要范本,故有“书家第一法则”之称誉。石鼓文对书坛的影响以清代最盛,如著名篆书家杨沂孙、吴昌硕就是主要得力于石鼓文而形成自家风格的。流传石鼓文最著名的拓本,有明代安国藏的《先锋》、《中权》、《后劲》等北宋拓本,现在日本。
石鼓文处於承前启後的时期,承秦国书风,为小篆先声。石鼓文刻於花岗岩石上,与金文有较大差别,具有明显的动感。
石鼓文 先秦刻石文字 。我国遗存至今的石刻文字,要属《石鼓文》时间最早和最具代表性。石作鼓形,共十鼓,分别刻有四言诗一首,径约三尺余。内容记述秦国君游猎,故又称“猎碣”。因被弃于陈仓云野,也称“陈仓十碣”。所刻为秦始皇统一文字前的大篆,即籀文。石原在天兴(今陕西宝鸡)三畤原,唐初被发现。自唐代杜甫、韦应物、韩愈作歌诗以后,始显于世。一说为宋代司马池(司马光之父)搜得其九,移置府学,皇祜(1049—1053)间向传师始得其全。大观(1107—1110)中迁至东京(今河南洛阳)辟雍,后入内府保和殿稽古阁。金人破汴,辇归燕京,置国子学大成门内。1937年抗战爆发后,石鼓文南迁至蜀,战争结束后始运回北平,现藏故宫博物院。其刻石年代,唐代张怀瓘、窦皋、韩愈等以为周文王时物;韦应物等以为周宣王时物;宋代董逋、程大昌等以为周成王时物;金代马定国以为西魏大统十一年(545)刻;清代俞正燮以为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刻;以为秦物者,始自宋代郑樵,清代震钧以为秦文公时物;今人马衡以为秦穆公时物,郭沫若以为秦襄公时物,唐兰则考为秦献公叶十一年(前374)刻,详见《石鼓年代考》。刻石文多残损,北宋欧阳修所录已仅存四百六十五字,明代范氏《天一阁》藏宋拓本仅四百六十二字,今其中一鼓已一字无存唐初“虞、褚、欧阳共称古妙”(引自《元和郡县图志》)。张怀瓘《书断》云:“《石鼓文》开阖古文,畅其戚锐,但折直劲迅,有如铁针而端委旁逸又婉润焉。”近人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谓:“《石鼓》如金钿委地,芝草团云不烦整裁自有奇采。”传世墨拓善本有元代赵孟頫藏本(即范氏《天—阁》藏本)、明代安国藏中权本、先锋本(亦称“前茅本”)、后劲本,皆宋拓本。《天一阁》本已毁于火,后三种俱在日本。有影印本行世。原石现藏故宫博物院。
其书法字体多取长方形,体势整肃,端庄凝重,笔力稳健,石与形,诗与字浑然一体,充满古朴雄浑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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