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年减少了36.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388.548397 万t,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2%,比去年降低了0.1 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垃圾:2012 年,沈阳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9 万t,无害化处理量为87.5万t,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2%。
危险废物:2012 年,沈阳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0332.1 t,综合利用量为1825.61t,处置量为28488.99 t,贮存量为17.5 t。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123 t,处置量为4123t。
5. 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与评价
5.1 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经分析,沈阳市土地资源不会成为本次规划的制约因素,由于规划实施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土地占用和类型转变是沈阳市所能承载的。建设规划实施后,还将带来沿线土地结构和利用的优化,改变目前低效、松散的土地利用格局,促进中心城土地集约化利用,改善城市环境品质。 5.2 水资源承载力
经测算,尽管本次规划不会对沈阳市水资源供应造成压力,但考虑到沈阳水资源匮乏的实际情况,规划及下阶段设计应贯彻节约用水理念,尤其在车辆段停车场等用水量大的单位,应做到回用。 5.3 电力资源承载力分析
根据估算,轨道交通规划7座主变电所,预测每座主变电所装机容量为25~40MVA,总装机容量约175~280 MVA,占沈阳市总容量的3~5%,由此可见,轨道交通运营对沈阳市电网压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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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6.1 声环境影响与减缓措施
(1)声环境影响
根据轨道噪声预测结果,高架段轨道交通噪声在未设置声屏障、无遮挡的情况下,对沿线现有或规划敏感点影响较大,昼、夜间均存在超标现象。与敏感点相邻区段设置半封闭声屏障之后,可满足4 类功能区要求;设置全封闭声屏障并同时实施橡胶浮置板整体道床或同等级减振措施后,可满足2 类功能区要求;1类区可控性相对较差。
车辆段、停车场内主要为固定设备噪声,固定设备噪声一般在厂界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要求。车辆段内一般有试车线,试车线一般布置在车辆段的一侧。通过对国内其他城市地铁试车线噪声的类比监测,在距离试车线7.5m处噪声约84~89dB(A),其夜间试车时产生的偶发噪声超过标准限值要求,其影响范围可达200m。
车站风亭在采取消声设计后,风亭噪声满足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A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
根据本次规划线路敷设情况,高架线路基本沿现状或规划的城市道路行进,结合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评价建议高架线路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根据线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的情况具体实施。对于线路两侧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在采用声屏障不能达到其功能区标准要求时,可设置隔声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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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噪,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或个别零星敏感点,设置声屏障不经济的情况下也可采用隔声窗降噪。
B调整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达标距离预测结果,如果线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为声敏感建筑物,则道路两侧噪声控制要求按照达标距离执行非常困难,即使在采取声屏障措施后,规划道路红线处夜间仍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但根据沈阳市城市用地发展趋势,轨道交通线路两侧将建设建筑,由于建筑物的阻挡作用,临路第二排声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评价建议规划部门控制规划线路两侧用地类型,临路第一排不宜新建医院、学校、高档住宅小区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且在设计时应考虑建筑隔声降噪措施。
6.2 振动环境影响与减缓措施
(1)振动环境影响
通过预测,对于居民文教区:埋深15-25m,达标距离29-66m;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埋深15-25m,达标距离0-35m。
规划的各线路建成后,地下线平均深度15m,如使用普通道床,侧向距离至少30m才能达到居民区、文教区振动标准要求。
规划线路共涉及3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及20余处地下文物遗存地,所有线路均未下穿建筑本体,但对文物保护单位均产生了振动影响,承重结构最高处水平振速超过《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50452-2008)》中振动标准限值,应采取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等措施进行轨道减振,采取措施后文物承重结构最高处水平振速可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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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地下线列车运行产生二次结构噪声对距离线路中心线10m以内的建筑物产生影响,一般应采取高等级别的减振措施,措施后地铁振动引起的二次结构噪声可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总之轨道交通振动影响有较成熟的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中主要根据影响程度优化局部线位、采取减振措施或加大埋深,以及对待开发区域进行空间用地控制,轨道交通振动影响是可控的,一般不会成为建设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2)环境保护措施 A振动防治措施
随着轨道交通减振技术的不断进步,振动环境影响已经能够通过采取减振措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振动环境影响不再是轨道交通的制约因素,国内减振措施主要有轨道减振器和Lord扣件、弹性短轨枕整体道床、浮置板轨道等措施。建议下阶段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条件下应尽量加大隧道埋深,特别是隧道下穿振动敏感目标处,以降低振动影响。
B文物古迹的保护
在下阶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各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古建筑进行详细调查,进一步核实各古建筑与线路距离以及行车速度,预测轨道交通振动速度影响,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6.3 电磁环境影响与减缓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本次规划线路两侧居民基本采用有线电视信号收看电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线电视信号采用率将进一步提高,在轨道交通建成后不会对电视收看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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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根据国内轨道交通架空接触网的测量、研究资料,架空接触网产生的电磁辐射远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相应的规定限值,不会对乘客和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鉴于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反映较敏感,评价建议在项目环评中,在进行输电线路的相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分析其选址合理性,提出优化措施。 6.4 大气环境影响与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本身不排放废气,可以削减城市CO、NO2、HC等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规划引发的火电厂发电量增加导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火电厂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回填、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大气的主要因素是粉尘、NOx、SO2、CO,其中粉尘污染最为严重,车辆排放尾气次之。
(2)环境保护措施
建议工程地下车站排风亭的在位置选择时,应尽量远离居民住宅,最小的距离控制为10m。若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控制距离要求的排风亭,应将排风亭位置设在居民区的下风向,且排风口不面向居民住宅区,应在风亭通风道内壁贴瓷砖,粉刷抗菌涂料,防止细菌滋长,对风亭进行绿化覆盖,以消除风亭异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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