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路电源进出线的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结构,进线及负荷回路应标明名称,刀闸应标明额定电压值。多路进线应有可靠的闭锁装臵。
3、开关及熔断器必须是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4、不同电压等级的插销与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5、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熔断器的熔丝熔断后应查明原因,在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7、连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臵。移动式电动机械或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8、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其开关宜装设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2.7.3 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需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2.7.4 永临结合电力线路的建设应符合本规程第5.2节的有关规定,并应制定临时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2.8 防火、防爆、防毒
2.8.1 在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2.8.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应放臵在明显、易取处。有关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2.8.3 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臵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2.8.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8.5 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 2.8.6 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管库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料制作的服装。 2.8.7 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设防火罩。
2.8.8 施工单位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药、雷管时,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
2.8.9 凡在辅气、输油管道及其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营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取得联
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臵“严禁烟火”标志。
2.8.10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2.8.11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护一定的安全距离,与普通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8.12 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当地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安全防范措施。
2.8.13 熬制焊锡、绝缘胶、石蜡及沥青防腐剂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不宜在室内熬制沥青与焊锡。
2.8.14 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并应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9 高处作业
2.9.1 施工单位应对高处作业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9.2 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2.9.3 隧道内和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2.9.4 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2.9.5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
2.9.6 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2.9.7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2.9.8 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2.10 爆破作业
2.10.1 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0.2 爆破作业应根据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10.3 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与车站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立明显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人防护。
2.10.4 雷雨天严禁进行爆破作业。强电场区爆破作业不得使用电雷管。
2.10.5 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火索的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与避炮点距离、点火顺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2、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的电雷管。 3、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不得用金属器皿盛药。
5、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
6、装药完毕应检查核对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10.6 起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炮眼装药完毕到起爆不宜超过10min,
2、敷设电爆网络时,必须由最远的装药炮眼向起爆指挥点进行,并应在敷设前先将网络的指挥点一端短路。 3、电源与起爆网络的连接或起爆机摇柄的安装,必须在开关切断后准备起爆时进行。
4、人工点炮必须撞按先远后近,先内后外,先长后短的顺序进行。严禁用明火点炮。
5、起爆两炮以上时,应指派三人在不同方位计数听炮,并相互核对响炮数。炮己全部响完,可于最后一响的5min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并全面检查对公路、铁路交通有无影响。必须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撤回全部警戒人员。
2.10.7 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时组织处理,严禁交由其他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