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将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信用考核等情况作为基本要求,其中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不得设置数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内容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 (一)否决投标人(含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资格和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
(二)否决授权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三)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投标。 三、商务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
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
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
5.否决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
6.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且构成恶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
(二)详细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方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方法分为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 方法一: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
方法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
1.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其他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量化标准对有效投标报价和其他各项因素进行报价折算,经评审折算后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前3名为中标人。
2.评审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
(1)质量、安全目标可按照投标人承诺达到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等级层次以一定比例扣减投标报价,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可设定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交付时间、数额,退还条件、期限等具体办法,当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实现其承诺时,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工期目标投标人承诺工期目标比招标工期提前竣工,应当严格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且在技术标中详细说明加快工程进度采用的具体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措施合理的,根据提前竣工缩短工期的比例,按投标报价税前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扣减,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算术性错误及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因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投标报价主要材料、分部分项的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相应单项价格的,可按一定比例增加投标报价,增加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上述因素及其调整标准,也可设置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及量化标准。扣减(增加)总额一般不应超过15%。
3.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折算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排名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折算后)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 附件3:
合理低价法细则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技术标、资信标评审
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二、商务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评标基准价C=A×K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加权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
方法二:综合平均法按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执行。
2.投标报价偏离值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
附件4:
合理区间法细则 一、开评标程序
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举行开标会议;
(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随机抽取投标人编号,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三)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人编号随机抽取投标人进入评审的排名次序; (四)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资信标及商务标评审;
(五)3名投标人均通过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
(六)3名投标人中如出现没有通过评审的,按照排名先后,由其他投标人依次递补进入评审,直至评审出符合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 (七)经评审,所有投标人中通过评审不足3名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技术标、资信标评审
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规则执行。
三、商务标评审
(一)合理区间范围确定将招标控制价至招标人期望价Q定为合理区间。Q=(1-P)(B-F)+FQ:招标人期望合理价;B:招标控制价;F: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F=0);P:下浮比率。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下浮6%~10%,装修、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园林绿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 (二)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投标总价、项目措施费、分部分项单价,均在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的,属于合格投标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属于不合格投标报价,不予通过评审。
附件5:
评定分离定标法细则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以外的招标工程可以使用评定分离定标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中标人的,其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办法、票决方法、定标等程序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组建,负责确定中标人。其成员为7名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或联合项目业主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定标委员会其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不得为临时聘用人员。招标人不得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定标。定标委员会组成后,应推举1名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定标会议,按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定标事项。 二、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由下列4种组成,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中1种作为定标办法,
也可以选取2种以上定标办法,在开标会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一)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二)排序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的得票数,得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为2家及以上时,可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票决抽签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得票数。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再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当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发生并列情形时,并列者均进入抽签确定中标人程序。
(四)直接抽签定标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招标工程,定标委员会应当直接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在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工程,可以选用本方法。 三、定标程序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准备
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3日内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根据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 (三)定标会
招标人应自收到评价报告结果起5日内召开定标会。 (四)定标公示
招标人应在定标会召开后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并将定标记录、定标报告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定标记录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和正式成员名单,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鲁建发〔2014〕5号(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