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8-12-21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解答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京高法发﹝2014﹞449号)

1(起诉的法律效力)如何进行立案审查,如何确定起诉的法律效力?

答: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附加其他起诉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书之日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人民法院立案前当事人撤回起诉不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告知的性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告知的性质和形式如何?

答:当事人起诉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七种情形的,可以按照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告知方式处理。告知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形式。

3(约定管辖的认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约定管辖规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应如何审查?

1

答:对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应从严把握。

①法人分支机构在合同中约定由法人所在地管辖的,应为有效。

②合同的履行或者合同利益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纠纷由第三人住所地管辖的,应为有效。

③合同中有关约定管辖条款明确连结点的,应结合合同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确定该连结点所指向的管辖法院;不能确定的,该约定管辖无效。

4(权利竞合时合同约定管辖适用)请求权竞合时,合同约定管辖条款在何种情形下适用?

答:当事人就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约定管辖的,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应当按约定管辖条款确定管辖。

当事人仅约定合同争议适用约定管辖,当事人因此发生纠纷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不适用约定管辖条款。

5(应诉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应诉管辖”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

答:应诉管辖适用的条件是答辩期内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作实体答辩或者提起反诉。

2

答辩期满后被告未进行实体答辩或提起反诉的,受诉法院应依职权对管辖权进行审查。受诉法院不得在答辩期届满前依职权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在法定答辩期内开庭审理的,开庭前应询问被告对于受诉法院管辖有无异议。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无异议并实体答辩或提起反诉的,可以认定应诉管辖成立。此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理。

6(公司诉讼管辖的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司诉讼管辖的性质为何?立案中如何审查?

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诉讼管辖系特殊地域管辖。此类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

适用公司诉讼管辖应以是否与公司组织行为有关作为判断标准。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公司解散、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资本变动等与公司组织行为有关的纠纷应适用公司诉讼管辖。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诉讼、股东出资违约责任诉讼、股权转让诉讼、公司与股东之间出资纠纷诉讼等,不具有公司组织法上纠纷的性质,不适用公司诉讼管辖。

公司合并纠纷中目标公司尚未设立,公司分立纠纷中原公司已注销,以及发起人责任纠纷中公司未设立的,均不适用本条款确定管辖。

3

7(特别程序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中被申请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别程序中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特别程序案件后,被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的,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对其申请不予审理。但人民法院应对法院管辖权进行审查,如果确无管辖权的,应依职权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8(第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第三人坚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法院可以口头或书面告知不予审理。

4

9(程序转换)督促程序转普通诉讼程序如何处理?

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同意督促程序终结后转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书及证据材料等,受诉法院应依法进行立案审查。

转换普通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争议约定管辖的,从其约定。受诉法院受理诉讼不得违反级别及专属管辖的规定。

10(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如何立案审查?

答: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

①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为担保物权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和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建设工程承包人等法律规定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担保财产被第三人实际占有的,可以将第三人一并列为被申请人。

②物权种类: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抵押权应当经依法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发生纠纷的,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5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在线全文阅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38035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