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答: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因为:
(1)在贸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对交货的品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可能发生争议。由于国际贸易在交货过程中,需要经过几个环节,产生品质和数量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卖方在交货时货物的品质和数量如何;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途中,承运人在保管、堆放和装卸货物等项工作上,是否恪尽职责;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无因风险事故而对货物品质和数量有影响。从上述三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来看,发生品质数量不符,不一定是卖方的责任。只有上述第一种情况属于卖方违反合同的行为,买方有权索赔,这种索赔称为贸易索赔 (trade claim)。
上述第二种情况是承运人未按照提单的规定,恪尽职责保全货物而造成的,此项损失应当按提单的规定,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这种索赔称为运输索赔 (transportation claim)。上述第三种情况属于风险范围,如果已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可凭保险单并按保险单承保的范围,向保险公司索赔,这种索赔成为保险索赔 (insurance claim)。因此,买卖双方对交货品质和数量发生争执时,并不一定都是由卖方负责的,只有属于贸易索赔的情况,卖方才承担赔偿责任。 (2)按本例的情况,双方是按 CFR条件成交,货物的风险损失发生在装船以后,此项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事实证明,卖方在装船时,货物经由公证人检验,证明其品质完全符合合同的规定,因此卖方已履行 CFR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至于货物到达目的港以后,有 20% 的蜡烛发生弯曲现象,显然与卖方交货无关,事后查明,是存放的船舱温度过高,致使白蜡软化而弯曲,是由于承运人没有按照商品的特性保管货物而造成的。根据提单的规定,承运人应承担在保全货物方面未恪尽职责的责任,收货人则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因此,本例的情况应属于运输索赔,与卖方无关。
(3)本例合同是按 CFR条件成交,即使上述损失属于风险范围,也只能由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与卖方也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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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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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例:美商出口,价格500韩元每只,合同签定时,500韩元兑换1美圆,付汇时,汇率为
1000韩元兑换1美圆,则该商品价格应调整为1000韩元每台。
例:英商出口,以日元为计价和支付货币,价格为2000日元每台,订约时规定1美元兑换
100日元,即折20美元每台;付款时,美元升值,1美元=200日元。则价格可调整为4000日元每台。
例:有一出口合同,总金额700万美元,6个月后付款,合同规定瑞士法郎、德国马克、
日圆、英镑为保值货币,各占权重40%,40%,10%,10%。以签定合同时美元与以上4种货币的汇价为基准。
案例:
6
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MTD).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CY)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装上海轮运到孟买.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承运人运前的风险.试对以下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 京都制造商是否可向孟买进出口商按FOB,CFR或CIF术语报价? ?
?
2 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采用何种贸易术语。
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外销某种商品,对外报价为每箱450美元FOB大连,后外商要求
改报CIF汉堡.问我方报价应改为多少?(运费每箱50美元,保险费率0.8% 投保加成率10%)
解
CIF价=(FOB+运费)/[1-保险费率X(1+投保加成率] =(450+50)/(1- 110%x0.8 %)
=504.4美元
?
所以,我方改报价为每箱504.4美元CIF汉堡. ?
例:我某外贸公司以每10000英镑CIP伦敦(按一成投保,保险费率为1%),向英商报盘出
售一批工业产品,该外商拟自行投保,要求改报CPT价,问应报多少?
解:
代入公式:
CIP=CPT/[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10000=CPT/[1-(1+10%)X1%] CPT=10000X(1-110%X1%) =9890英镑
例:我某公司对某商品对外报价为CIF价850美元,外商要求改报含佣价CIFC4%.问我方
报价应为多少?
? ?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850/(1-4%)=885.4美元 其中:885.4X4%=35.42美元为佣金 885.4X96%=850美元为净价.
练一练:
? 某公司出口某种商品报价为FOB天津港 每公吨1200美元。现国外客商要求改报
CIFC2%旧金山。已知每公吨运费为130美元,并且加一成投保,保险费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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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思路:
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1+ 投保加成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CIF/(1-2%)
作业
我某公司出口商品进货价为每公吨4500元,商品流通费摊算为每公吨400元,国内各项税费为每公吨60元。该批商品的出口价为CIFC5%伦敦每公吨750美元,其中运费为每公吨20美元,保险费为每公吨10美元,请计算出口换汇成本和盈亏率。(设1美元=8.3元人民币)
第六章
案例
?
1、1997年10月,内地一企业(卖方)与香港某商行(买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
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单价每吨610美元,合同总金额305美元。同时合同又规定:整批货物分10批每两月装运一批,每批供货500吨,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生产,并经买方验收后方可接收。
?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第一,铸件表面应光洁;第二,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
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 该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十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相当于第一批货物金额10%的保
证金,约合人民币25万元;第一批500吨合格货物交货后,卖方可在5天内收回保证金;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确认书后,再生产。
? 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很快将25万元保证金汇交给港商,然后按其提供的图样,投
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进行试生产。当生产出部分产品后,卖方电告买方前来验收,一旦验收合格即投入大量生产。但港商先是借口工作繁忙一拖再拖,后经再三催促后,买方提出先请当地商检部门代为验货。当地商检人员赶到现场,当仔细审查合同和补充协议后,发现品质条款中所谓“光洁”是个十分含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存在引起纠纷的可能,第二条的隐患更大。我商检人员意识到,这极可能是一起利用品质条款的欺诈案。于是商检人员即对样品进行封存并让卖方催促港商来验货。在没有得到品质合格结论之前,卖方决不可贸然大量生产。但港商接到通知后,不仅不来验货,而且以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生产为由要追究卖方法律责任。至此为止,卖方已彻底醒悟,港商不仅利用合同诈骗了25万元保证金,而且反咬一口。后经多方查证,该港商已采用上述手段诈骗了大陆好几家企业。
? 要点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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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合同最大特点是:1、在合同中订立诱人的价格条款,引导对方自愿上钩;2、在优惠价格条款之后,又设置难以实现或含糊的技术标准,设下埋伏;3、预收类似保证金、违约金等金额后逃之夭夭或落井下石;4、被欺诈的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验、急功近利的企业。 防范措施:
1、谨慎选择贸易伙伴; 2、合理订立品质条款; 3、委托有关部门审核合同;
4、不轻易接受预付保证金或者违约金的条款;
5、尽可能将“买方样品”转化为“对等样品”。
?
2、我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
分14%、含油量18%、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
分析:对方要求合理。因为我方交货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
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案例
?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
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5%的增减,故决定少交 40台风扇,即少交 4%。结果,遭银行拒付。为什么? ?
分析 :《UP500》关于允许
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如:大
米 100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减,也允许5%的增减。但是,若写明:大米 100公吨,麻袋包装,每包100千克,共1000包,则交货时不得有任何增减。
案例
?
案例1:
一货物包装上有型号828的说明,但客户要求在所有包装上都不要打上“828”字样。我方要求工厂不要在外包装上打上828”,其他与上次出货一样。结果:货物的内包装上仍有“828”。客户要求去掉“828”,损失5万人民币,推迟交货20天。
? 教训:
正确理解包装的种类。
案例2: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
9
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 B签回。 B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C.K.D.”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
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
卖方此时才意识到C.K.D.是指COMPLETEL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评析: 1.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卖方
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
案例
? 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自行车厂洽谈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 “永久”自行车1000辆。
但要求我方改用 “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 “Made in China”字样。请问:我方是否可以接受?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分析:
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一般可以接受。但是在处理该项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首先要注意对方所用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如果我方一时无法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 “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 此外,还需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了
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地位,造成市场混乱。
第七章
计算题
出口商品到科威特1000箱,每箱体积为:40X30X20CM,毛重为30公斤,
查船公司运价表,该商品运费计算标准为M/W,等级为10级,查中国至科威特为海湾航线10级,商品按每吨收费222港元,燃油附加费26%,问该批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解题:
? 按题意M /W是按重量或体积收费,即在重量或体积之间,按较高的一种收费计算。
商品总重量=1000X0.03=30吨
商品总体积=1000X(0.04X0.03X0.02)=24米3 根据公式:
运费=重量吨(或尺码吨)X等级运费率(1+附加费率) 因为W?M,所以按重量计算
? 运费=30X222X(1+26%)=8391.6(港元)
练一练
? 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100箱,每箱体积为25?20?20厘米,净重13公斤,毛重15
公斤。查该货运价级是10级按W/M计算运费,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USD200,该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为15%,另外港口附加费按基本运费的10%计算。 该公司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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