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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企业资料变更
确认函
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于 年 月 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兹证明以往该公司在工商部门所有登记材料上涉及本人的签名,均系本人全权委托的代理人所签,其法律效力与本人签名相同。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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